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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下面的作品,完成11~14题。
秋天,沿着乡路回家
彭学明
①我是从祖国的心脏北京出发的。
②坐在飞机上时,我就对每一片云朵,格外亲切。因为这些云朵都是飘往故乡的,都带着阳光的韵脚,与我一同赶路。
③现在,我出差邵阳,走在邵怀和怀新的高速公路上。那些云朵,也赤着脚板跟了过来。一朵,两朵,三朵,碗碗花般开在天上,与地上的野花遥遥对望。
④虽是秋天,万物却都刚刚苏醒一样,一切正在生长。春天的脑袋在山影间露出来,对我们挤眉弄眼。雨洗晴好,风揉地绿。这新的绿,这鲜的色,这柔的光,这嫩的唇,都湿湿的、亮亮的,染山山青,染水水绿,染花花开,染鸟鸟鸣。那些鸟,就站在秋色的枝头,新奇而快乐地转着头,点着尾,原地转身一跳,又一跳,那树上树下的景色就被它看了个够。它也许很奇怪,已是秋天了,这树上树下怎么还会长出这么多绿色的小芽,奇怪那花骨朵儿怎么还一山一山地凝结着,奇怪那花朵绽放时怎么那么好看。于是,这些鸟就高兴地在那里拼命地跳跃、歌唱。
⑤这鸟,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描绘这秋天的春色,就只好在长一声短一声的鸣叫里,打量十月。十月笑了,深一脚,浅一脚,走进了乡间的田野,走进了农家的庄园,和乡亲们一道打扮秋天。乡亲的泥腿,裹满了十月的阳光,一片金色。金色染上稻谷,四处翻滚金色稻浪;金色染上包谷,包谷好像肥牛壮马;金色染上大豆,大豆爆裂一阵阵芳香。那红红的李,那刺刺的栗,那黑黑的葡萄,都一山一山地挂着,一个比一个香甜,一个比一个好看。它们是乡亲们在春天里栽种的汉字和音符,现在熟成文章和锦书了,比作家们的小说耐读,比画家们的丹青好看。
⑥一个个村庄掩映在一片片绿色里,散落在一片片金色中。或密密麻麻一大片,相亲相爱,或稀稀落落几小栋,寂静安详。虽有琉璃的瓷砖楼阁不时跳出视野,但更多的是木板瓦房忽隐忽现。儿时的农家就是这样的,朴素、端庄、恬静、大方。那木板的瓦房,那飘荡的炊烟,那长满庄稼的田野,那没有高墙的院落,才是乡村的正色,很地道,很民间,也很中国。如果,农村都变成了瓷砖和琉璃,变成了街道和高墙,那么乡村的滋味就没了。每一个城市的发展都不以一大片乡村的终结为代价,每一个乡村的变化也不以牺牲其本质为目标。
⑦是的,有乡村,就有城市。乡村和城市,是公路两边的客人,打马而过,就安家落户了。乡村悠闲古朴,显示的是宁静和强劲的生命;城市忙碌新鲜,彰显的是蓬勃的生机与活力。城市和村庄,本互不相识,但因了高速公路的联姻,有了感情,成了亲戚。城市里的人到乡村来踏春野炊,村庄里的人到城市里去打工挣钱,一来二去,城市和村庄就相互依靠,血脉相连了。城市有难,村庄会给城市修一栋楼,送一袋粮;村庄有难,城市会给村庄搭一座桥,给一只船。上次南方的雪灾,这次四川的地震,我们就充分感受到了城市与村庄的这种默契和深情。现代的高速公路,是什么呢?是连着城市与乡村的筋骨,是连着乡村和城市的血脉,是人类写在大地上的、最长最美的诗。
⑧离开湖南短短5年,高速公路居然星罗棋布、四通八达了,这不免让我有很多感慨。现在,又欣闻我湘西吉首至茶峒的高速公路很快就要全线贯通了,我更加欣喜若狂,因为那是我的根和家,是我留在家乡的一颗永不停息的心脏。有一条最近的路连通我跟家的距离,接通我与家的血脉,哪能不高兴?
⑨春天时,我带着春天离家。秋天时,我把春天留下。
⑩不管那琴弦一样悠远的高速公路,会不会为我弹上几曲家乡小调,我都会年年如此,携乡愁回家。
(11)我要去家乡看望我的乡亲。我要去家乡看望我的乡情。
(12)我要昼夜不舍地,带去所有游子对家乡的问候和报答。
(选自2008年12月5日《光明日报》)
11.文章第②小节“坐在飞机上时,我就对每一片云朵,格外亲切。因为这些云朵都是飘往故乡的,都带着阳光的韵脚,与我一同赶路。”这段文字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?(5分)
12.④⑤两小节在描写上有哪些主要特色及表达效果?这与作者的感情和文章的主旨有什么联系?
13.“春天时,我带着春天离家。秋天时,我把春天留下。”请结合前文理解这两句话的深刻含义。
14.第⑥节写道“如果,农村都变成了瓷砖和琉璃,变成了街道和高墙,那么乡村的滋味就没了。”请结合全文内容探究作者这样说理由。